周德海沒有等來督導組暫停調查的消息,晚上七點十五分,省政府辦公廳值班室送來一份內部情況。
中央已經要求對清江行動涉及的程序問題進行復核,但督導組沒有停下,相關取證和外圍監控仍在繼續。
周德海把那張薄薄的情況單看了兩遍,問道:“複覈由誰負責?”
“最高檢和督導組法務人員交叉複覈。”鄭海波站在辦公桌前回答,“陳默暫時迴避新措施審批,只提供原始記錄。”
周德海抬起眼睛:“他自己同意的?”
“是。”鄭海波應道。
辦公室裏安靜了幾秒,周德海原本準備好的那套說辭,突然失去了最鋒利的部分。
如果陳默抓着案子不放,他可以說對方爲了立功不擇手段;如果督導組拒絕複覈,他可以繼續向上反映程序失控。
可陳默偏偏主動讓出審覈權,把自己簽過字的材料全部交出去。
這樣一來,程序複覈如果查出問題,責任自然有人承擔;如果查不出問題,他遞上去的那份情況反映,就會變成一次目的過於明顯的拖延。
“李文斌聯繫上了嗎?”周德海忽然問道。
鄭海波遲疑了一下後說道:“下午那通電話以後,我沒有再聯繫他。”
“我問的是,他現在在哪裏?”周德海不耐煩地說着。
“恆遠投資的人說他去處理舊檔案了。”鄭海波應着。
周德海盯着鄭海波,聲音沉了下來,冷聲質問道:“誰讓他今天處理?”
“我只轉達了您關於重新歸檔的要求。”鄭海波急忙說道,“我沒有說銷燬,也沒有讓他去銀行。”
周德海沒有說話,他太瞭解李文斌了。
這個人替他管了多年外圍賬目,做事謹慎,卻也給自己留了太多後手。只要風聲不緊,那些後手是保險;一旦調查逼近,那些東西就會變成誰都不敢碰的炸藥。
桌上的保密電話就在這時響了起來,鄭海波接通以後,只聽了十幾秒,臉色便一點點變白。
“什麼事?”周德海問道。
鄭海波放下電話,聲音發緊地說道:“城郊一家廢棄印刷廠被查了。李文斌和恆遠投資的兩名職員被當場控制,現場發現了代持協議、公司印章和項目分紅表。”
周德海握着鋼筆的手停在半空中,無力地問道:“還有嗎?”
“李文斌身上有一枚銀行保險櫃鑰匙。”鄭海波小心翼翼地說着,“督導組已經申請查封。”
周德海慢慢靠回椅背窗外是江北省會最繁華的夜景,車燈沿着主幹道連成一條長河。
幾個月前,他還在這間辦公室裏批示臨江疏浚項,目,來彙報的人坐滿了外間。
現在,大樓依舊燈火通明,可那些曾經圍在他身邊的人,不是在接受調查,就是已經不敢接他的電話。
“周省長,要不要再向上面反映?”鄭海波低聲問道。
“反映什麼?”周德海反問着,“說李文斌不該去燒材料,還是說督導組不該在他點火以前進去?”
鄭海波低下頭,不敢再說。
周德海把手中的鋼筆放回桌上,重新拿起那份情況反映副本。
“從現在開始,不準再聯繫恆遠投資,不準打聽李文斌被帶到哪裏,也不要找任何人替他傳話。”周德海一字一句地說道,“有人問起下午的電話,你就如實說,是通知企業按規定清理重複檔案。除此之外,你什麼都不知道。”
“明白。”鄭海波答應下來,腳下卻沒有動。
“還有事?”周德海問。
“李文斌要是開口呢?”鄭海波問了一句。
周德海看了這個祕書一眼後,說道:“他開口說什麼,是他的事。調查組相信什麼,要看證據。”
這句話既是在提醒鄭海波,也是在安慰他自己。
沒有簽字,沒有直接轉賬,沒有一份文件寫着周德海三個字。就算李文斌把知道的全部說出來,也只是一張嘴。
只要那份保險櫃裏的原件已經毀掉,只要鄭海波守住口,只要外圍資金還不能證明最終流向,他就還有周旋的餘地。
“回去吧。”周德海說道,“明天的工作安排不變。上午研究重大項目,下午參加省政府常務會議。”
鄭海波離開後,周德海獨自在辦公室裏坐了很久。
他沒有再打電話,也沒有提前回家。直到牆上的時針越過八點,他才起身走到窗前,隔着玻璃望向遠處。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認定李文斌的供述只會是一張嘴時,銀行監控、碎紙殘片、手機草稿和恆遠投資的服務器備份,已經從四個方向朝同一個位置合攏。
就是在周德海跳窗而望時,李文斌被帶進談話室。
他已經看過相關手續,也接受了身體檢查。桌上有水,牆上的時鐘正常走動,兩名辦案人員坐在陳默兩側,負責記錄和程序監督。
陳默沒有把燈調得刺眼,也沒有用一句威脅。
真正能讓一個長期替別人管錢的人開口的,不是聲量,而是讓他明白,自己精心分開的每一條線已經重新合到了一起。
“恆遠投資爲什麼在今天處理五年前的項目檔案?”陳默問。
“公司例行清理。”李文斌應着。
“爲什麼去廢棄印刷廠?”陳默再問。
“那裏租金便宜,有設備。”李文斌再應着
“爲什麼給鐵桶澆助燃劑?”陳默繼續問。
“我不知道,是員工自己做的。”李文斌繼續應着
“爲什麼先去銀行保險櫃?”陳默追問着。
“取我個人的東西。”李文斌還是平靜地在應着。
“取了什麼?”陳默問。
“記不清了。”李文斌回答得很快,每一句都只解釋眼前一個動作,不給任何可以延伸追問的細節。
這貨顯然做過準備,陳默把四張照片依次放在桌上,第一張,是他從檔案服務中心取出的兩個寄存箱,第二張,是印刷廠裏尚未粉碎的股權代持協議,第三張,是船上U盤中的“堤二百,文斌代收”,第四張,是他手機草稿箱裏那條提到鄭祕書和周省長的信息。
“這四樣東西單獨看,你都有理由。”陳默說着,“寄存箱可以說是公司檔案,代持協議可以說是正常業務,U盤可以說是別人栽贓,草稿可以說是沒有發送。”
李文斌抬起頭,顯然沒想到陳默會替他把辯解都說完。
“所以我現在不問你周德海有沒有收錢。”陳默繼續說道,“我只問一件事:你從銀行保險櫃取出的原件在哪裏?”
“我說了,是個人物品。”李文斌狡辯着。
“外圍錄像顯示,你從銀行出來時手裏多了一個牛皮紙文件袋。進入印刷廠時,文件袋還在。執行人員控制現場後,文件袋不見了。”陳默盯着李文斌,平靜地說着。
“可能放在車裏。”李文斌繼續狡辯着。
“車裏沒有。”陳默平靜地說着。
“那我記不清。”李文斌應着,有些不淡定了。
陳默看着他,問道:“你記不清文件在哪裏,卻記得提醒鄭祕書‘今晚轉走’?”
李文斌嘴角抽動了一下,很快又恢復平靜地說道:“草稿不是我寫的。”
“手機在你身上,登錄密碼由你輸入,草稿形成時間是你離開銀行後的第十一分鐘。”陳默說道,“技術鑑定會繼續做。你現在可以否認,但每否認一次,都要留下一個將來能被覈對的說法。”
李文斌重新低下頭,第一次談話持續了四十分鐘。
他承認自己去過銀行,承認寄存箱屬於恆遠投資,也承認印刷廠是公司租用的檔案處理點,卻死死咬住兩件事不放:沒有替周德海代持,沒有受人指使毀證。
晚上九點半,銀行保險櫃的查封手續完成。
李文斌使用的是雙鑰匙保管箱。按照程序,銀行工作人員、兩名見證人員和證據保全人員共同在場,全程錄像開櫃。
櫃子裏已經空了大半,只剩一張保險單和幾個舊信封。
這似乎印證了李文斌所說的“個人物品”,證據人員卻在箱體內壁發現一小塊沒有清理乾淨的封口蠟,顏色和印刷廠一隻牛皮紙袋上的蠟痕一致。
更重要的是,銀行監控拍到李文斌離開保險櫃區時,文件袋右下角印着一串藍色編號。
印刷廠現場照片被重新放大後,證據人員在工業碎紙機進紙口旁找到半截同樣的藍色編號。
紙張已經被切碎,但文件袋確實進入了碎紙機。
顧志遠立即組織人員對碎紙袋分批篩選,藍凌龍則從恆遠投資服務器的備份中檢索同一編號,發現那是公司內部“特別項目原件”的檔案編碼。
編號後四位是0716,對應目錄名稱只有兩個字:江堤。
晚上十點半,第二次談話開始。
陳默把那半截編號放在透明證物袋裏,擺到李文斌面前。
“你說原件是個人物品,爲什麼會使用恆遠投資的特別項目編號?”
李文斌看了一眼,沒有回答。
“你說不認識‘堤’,爲什麼保險櫃目錄叫‘江堤’?”陳默追問着。
“公司起什麼名字是我們的自由。”李文斌應着,他還在努力撐着。
“當然。”陳默點頭,“那就繼續解釋,爲什麼江堤項目每年收到兩百萬元,付款時間與三江聯盟賬冊裏‘堤二百’完全一致。”
“商業合作。”
“合作內容是什麼?”
“諮詢。”
“諮詢報告在哪裏?”
“時間太久,銷燬了。”
“發票、人員工時和成果驗收呢?”
“財務負責。”
“財務負責人已經確認,公司從未成立過江堤諮詢組,也沒有人向三江聯盟提供過服務。”
這一連串的一問一答,陳默把李文斌逼沉默了。
陳默沒有提高聲音,只把另一份材料推過去,那是恆遠投資服務器裏恢復出的項目分紅表。
表格顯示,除了每年兩百萬元“諮詢費”,一家名爲海川發展的公司還會從三江聯盟關聯企業獲得年度分紅。
海川發展的名義股東層層嵌套,最終受益人指向周德海妻弟控制的一家境外公司。
“這也是諮詢?”陳默問。
“我不知道海川發展的實際股東。”李文斌應着。
“公司設立文件上的聯繫人是你。”
“我替客戶代辦過很多公司。”
“爲什麼這個客戶的分紅,最後又回到你管理的賬戶?”
“受託理財。”
“委託人是誰?”
“商業祕密。”
“涉及你本人經手的業務,你可以依法陳述和申辯,但不能拿商業祕密代替事實說明。”陳默又是一連串的詢問與問答。
最後,陳默看着李文斌說道:“誰把設立材料交給你,誰決定分紅比例,誰讓你把‘江堤’原件從銀行取走?”
李文斌的手開始抖了,他仍然沒有開口,但陳默知道,這貨的在瓦解。
陳默不及,用時間再熬一熬李文斌,一定要逼迫他交代。
果然,到了深夜,碎紙恢復工作取得突破。
十幾名工作人員把不同碎紙袋分開攤在長桌上,按照紙張顏色、打印方向、裝訂孔和殘留字跡進行拼接。
完全恢復所有材料需要很長時間,但其中一頁因爲剛進入機器就被斷電,只切掉了下半部分。
剩餘內容能夠辨認出標題:《臨江疏浚及港口改造項目收益代持確認》。
正文中寫明,恆遠投資代“甲方指定關係人”持有海川發展百分之二十的收益權;項目審批、施工協調和執法保障完成後,年度收益按約定賬戶分配。
甲方姓名所在的下半頁已經粉碎,可在文件右上角,有一行手寫批註:“按周省長意見,原件只留銀行櫃,鄭、李各知一份。”筆跡與鄭海波近年來在省政府文件上的批註高度相似。
陳默看完,沒有立即拿着殘頁去壓李文斌。
“先做筆跡鑑定。”陳默說着,“同時覈對鄭海波是否接觸過這份文件。批註寫了周省長,不等於周德海本人看過。”
所以的工作做完後,鄭海波被依法通知到場說明情況。
一開始,他只承認給恆遠投資打過電話,他交代說道:“周省長讓我整理重大項目材料,我只是提醒李文斌配合歸檔。”
“爲什麼只打二十七秒?”辦案人員問。
“該說的說完了。”李文斌應着。
“爲什麼不用正常工作聯繫人,而要直接找企業總經理?”辦案人員問。
“以前項目上認識。”李文斌還是應着,相對在陳默面前,他顯然要輕鬆多了。
“你有沒有說‘舊項目要乾淨’?”辦案人員繼續問。
鄭海波臉色一變,很快應道:“沒有。”
辦案人員沒有跟他爭辯,只讓他辨認那張殘缺文件,看到右上角批註時,他的呼吸明顯亂了。
“這不是我寫的。”李文斌急着辯解。
“會做鑑定。”辦案人員說道,“你現在只需要說明,有沒有見過這份協議。”
與此同時,辦案組迅速帶來了鄭海波,他堅持了二十多分鐘,最後承認自己見過。
“協議是李文斌拿來的,周省長只看了一眼。”鄭海波說,“他沒有簽字,只說項目上的收益不要進任何幹部本人和直系親屬賬戶,其他事情讓李文斌按老規矩處理。”
“什麼是老規矩?”辦案人員問。
“用代持公司隔開,年底統一結算。”鄭海波應着。
“你爲什麼在文件上寫‘按周省長意見’?”辦案人員又問。
鄭海波低下頭應道:“因爲就是他的意見。”
這份陳述仍然需要覈實,卻第一次把周德海本人、代持協議和項目分成放進了同一件具體事實裏。
談話室外,筆跡鑑定的初步意見也在這時送達,確認殘頁批註與鄭海波留存筆跡具有高度一致性。
結合劉志強關於三次電話的陳述、李文斌手機草稿、鄭海波當天下午的通話記錄和他剛剛作出的供述,審批組認爲其已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爲三江聯盟提供執法保護,並參與轉移、毀滅關鍵證據。
談話結束後,留置決定依法送達,鄭海波由到場說明情況轉爲留置審查,他的辦公室、住所和公務設備也被同步依法查封取證。
直到這時,辦案人員才把鄭海波的陳述作爲已經固定的一條證據線交給陳默。
陳默沒有讓鄭海波與李文斌見面,也沒有向任何一方透露另一方究竟說了多少。
到了凌晨後,陳默第三次走進李文斌的談話室。
他沒有告訴李文斌鄭海波說了多少,只把那張拼回來的殘頁放到桌上。
“甲方是誰?”陳默問。
李文斌看見批註,臉色慘白,他無力地說着:“我不知道。”
“誰決定百分之二十的收益權?”陳默又問。
“不知道。”
“誰說不能進入幹部本人和直系親屬賬戶?”
“不知道。”
“誰讓你每年把兩百萬元記成諮詢費,把另外的分紅記入海川發展?”
“不知道。”
“誰讓你今天從保險櫃取走原件?”
“不知道。”
陳默盯着一連串說“不知道”的李文斌,聲音依然平靜地說道:“李文斌,你不是在保護周德海。”
“你是在把所有設立公司、收取資金、轉移原件和毀滅證據的責任都留給自己。”
“賬上沒有周德海的名字,文件上沒有周德海的簽字,最後進過銀行、碰過協議、站在碎紙機旁的人只有你。”
李文斌一怔,但還是沒說話。
“如果你堅持這些事都是你獨立決定,我們就按你的陳述繼續覈查。”陳默說道,“但你想清楚,事實不會因爲你不說就消失。鄭海波的筆跡、海川發展的實際受益人、項目審批時間和三江聯盟分紅記錄,都會獨立證明誰從中獲利。”
“我也不會用一句別人都說了騙你,別人說了什麼,你將來會在合法程序裏知道。現在我要的是你的事實。”
談話室裏只剩下時鐘走動的聲音,李文斌沉默了足足三分鐘。
“保險櫃裏的協議,是周德海讓我留的。”他終於說道。
記錄人員抬起頭,陳默沒有打斷。
“五年前,臨江疏浚項目準備上馬,周德海讓我設立海川發展,替他家裏人代持收益權。三江聯盟負責砂石、運輸和外圍關係,項目利潤按比例分。”李文斌繼續交代着。
“每年兩百萬元是什麼?”陳默問。
“固定費用。無論項目賺不賺錢都要給。”李文斌回應着。
“分紅呢?”
“按項目結算,最多的一年五百多萬。”
“誰決定付款?”
“周德海和龍四談,具體由周海清跟我對賬。”
“你親眼見過他們談?”
“沒有。我只聽周德海說過‘龍四那邊已經講好’。”
“不要把推測當事實。”陳默說道,“你親歷的部分繼續說。”
李文斌點了點頭,他隨後交代了三次與周德海直接見面的時間、地點和談話內容。
其中兩次發生在省政府招待所,一次發生在周德海家中。車輛記錄能夠對應前兩次,第三次則需要繼續尋找證人。
他還交代,周德海並沒有在任何代持協議上簽名,所有指令都通過鄭海波或口頭傳達。
保險櫃原件之所以一直保留,是因爲李文斌擔心有一天被推出去頂罪,給自己留了一道保命符。
“今天爲什麼又要毀掉?”陳默問。
“鄭海波說,清江行動從運砂船上拿到了賬,趙偉民已經開口。周德海讓所有舊項目按保密要求清理。”李文斌低聲說道,“我知道那不是歸檔,是讓我把能指向他的東西全部處理掉。”
“周德海有沒有直接對你說?”陳默再問。
“下午四點,他用鄭海波的電話跟我說了好一會兒的話。他說,過去的項目不要影響現在的發展。”
“原話?”
“就這一句。”
陳默讓記錄人員原樣記下,沒有替這句話添加任何解釋。
天快亮時,第一次完整筆錄結束。
辦案人員沒有立即讓李文斌簽字,而是逐頁向他宣讀,讓他對時間、地點、金額和親歷範圍逐項覈對。
凡是他說“聽說”“應該”“可能”的地方,全部與直接經歷分開記錄。
簽字完成後,李文斌又被安排休息。
天亮以後,另一組人員根據他提供的信息,在恆遠投資一名財務人員保管的舊移動硬盤中找到了代持協議的掃描件。
掃描件保留了已經被粉碎的下半頁,甲方指定關係人並不是周德海本人,而是他妻弟名下的境外公司。
這份掃描件、銀行保險櫃記錄、碎紙殘頁、鄭海波的批註和李文斌的供述,終於形成了能夠互相印證的鏈條。
到了上班時間,韓明遠主持召開證據審覈會。
最高檢、公安部和督導組法務人員逐項提出問題。
“李文斌的供述有沒有誘導?”
“全程錄音錄像,沒有使用虛假材料,也沒有告知他人已經作出何種供述。”陳默回答。
“‘周省長意見’能否唯一指向周德海?”
“單獨不能。需要結合鄭海波筆跡、項目分管關係、車輛記錄和李文斌直接接觸事實。”
“境外公司由周德海妻弟控制,能否直接證明周德海實際受益?”
“還不能直接定案,但足以與固定費用、項目分紅和毀證指令共同支撐進一步審查。後續必須繼續查最終資金用途。”
“現在動周德海,會不會太早?”
一夜未睡的陳默沉默一下後,說道:“如果是定罪,現在的證據還需要補強;如果是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並採取留置措施,現有證據已經超過單一口供和間接推測。”
會議室裏安靜下來,韓明遠沒有當場拍板。他把證據目錄、程序複覈報告和措施建議一併通過保密專線報送京城。
這天中午,批準回覆送達。
江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周德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同意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韓明遠看完批覆,只對陳默說了一句話:“明天下午,江北省委常委會。”
陳默點了點頭,他沒有勝利的興奮。
從臨江運砂船上的一個“堤”字,到銀行保險櫃裏被取走的原件,再到碎紙機旁拼回來的半頁協議,這條線走了整整三天。
任何一步提前下結論,周德海都有可能把調查說成政治追殺;任何一步因爲壓力停下來,關鍵原件又可能永遠消失。
陳默死咬不放的,從來不是某一個人的名字。
是每一筆錢的去向,每一項權力的交換,每一句供述能不能被另一件證據撐住。
次日下午兩點,江北省委常委會照常召開。
省政府大樓外,一支沒有懸掛特殊標識的車隊緩緩駛入省委大院。
車上,韓明遠把已經批準的留置決定再次覈對了一遍。
陳默坐在他身側,手裏沒有槍,也沒有所謂的尚方寶劍,只有一份按順序編好頁碼的證據目錄。
真正決定周德海命運的,不是誰的聲音更大。
而是那張網,終於收到了他的座位前!